家里看上一套二手房,是老干部局集资建的小区,小区还新还没办出房产证,而且这种单位集资建的房子,办房产证很麻烦,可能还得几年都说不定,我家看上的房子房主是一个老太太,她老伴是高级干部,03年已经去世,08年建房的时候,老干部局给老太太分了这套房,算是照顾高级干部遗孀的福利,老太太只象征性的付了10万元房款,现在老太太卖这套房,我们只能签个协议,房子是现房,这个协议能公证么?以后这种福利房能办下房产证么?以后能办的话是直接办成我们,还是得先办成老太太再过户给我们?
没有房产证不可以公证。没有房屋产权证的房子是不被允许进行交易的。因为我们国家法律规定,房产的买卖以办理了权属的转移登记(就是所谓的过户)为标准,没有房屋产权证的房子是不能办理过户的,国家不会保护不能过户的房屋的产权交易。
公证房产所有权流程:
1、首先先要准备好房屋房产公证的资料。
2、准备好房屋房产公证材料之后,办理房产公证的人必须亲自到房屋房产公证处提出房屋房产公证申请,填写房屋房产公证的申请表格。
3、房屋房产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房屋房产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房屋房产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办理房屋房产公证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办理房屋房产公证的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房屋房产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在房屋房产公证人核对完办理房屋房产公证信息之后,办理房屋房产公证的当事人当着房屋房产公证员的面在协议书上签名。
扩展资料:
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也会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不可以的。
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时,申请公证双方需要向公证处提交相关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
一、出售方
1、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
2、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
3、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
二、购买方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
此外,公证处需要对所出售房屋的具体情况作详细了解。比如合同中买卖房屋的产权状况、坐落位置、数量、质量及附属设施情况和使用面积;房屋买卖价款数额、付款日期、付款方式。
被买卖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及有关手续的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及签约时间等,包括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有银行抵押负担,都是审查的内容。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第四十四条当事人以及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
(二)利用虚假公证书从事欺诈活动的;
(三)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伪造、变造的公证书、公证机构印章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