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一家和老人住在公租房中,每年付房租那种,老人的户口和我们一家人的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
户主一直是老人的名字,但是现在老人去世了,想变更一下这个公租房的承租人。
请问如何变更?
老人还有另外一个女儿,但是该女儿和老人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变更承租人需要这个女儿签字同意吗?
请专业人士或者已有处理经验的认识帮助回答,可以额外增加100分。
谢谢~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而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没有法律层面的规定,需要咨询出租人的意见,按实践,一般实际居住人有继续承租权利,不需要女儿的同意。
(1)承租人应按约定数额、期限交付租金。承租人不履行这一义务的,出租人具有追索权;
(2)承租人应妥善保管和保护租赁物,并按合同约定正确地使用。合同没有约定的,应按租赁物的性质和用途使用。中国经济法规定,由于使用保管或维修保养不当,造成租用财产损坏、灭失的,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3)承租人擅自拆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负赔偿责任;
(4)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进行非法活动,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5)在租赁关系终止时,承租人有及时返还租赁物的义务。逾期不还租赁财产,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