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上是老公和婆婆的名字,我有分割权吗?

购房合同上是老公和婆婆的名字,我有分割权吗?婚后公婆出资买了套房子,后来公公死后把购房合同改为了老公和婆婆的名字,因为没有房产证只有购房合同,现在和老公离婚,老公那一半的产权我有分割权利吗?打官司有复印件算证据吗?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分割权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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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0-16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
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
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
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
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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