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自从2005年就去外地工作了。从那时候开始就一分钱都没有给妈妈。妈妈带着我和弟弟生活到现在。后来爸爸有了一个女人。现在爸爸提出要和妈妈离婚,在徐州泉山区人民法院起诉了妈妈。我和弟弟心里真的很难过。我们都希望爸爸妈妈能和好。毕竟他们年龄大了。可是爸爸坚决要离婚。妈妈向爸爸要十九万补偿金。因为这七年,妈妈培养我和弟弟,我已大学毕业,弟弟正读大一。以后要用钱的地方很多。可是爸爸不给。并只愿意给八万。试问,八万够干什么啊?弟弟还有三年的大学没有读,还没有成家立业。爸爸说,这八万要分期付款,先给三万,剩余的五万看弟弟的表现,在决定是否给。我的天,我都觉得爸爸太绝情了。法官今天对妈妈说,你现在不离,等下次开庭的时候,你不离也得离,而且一分钱没有。因为法律规定,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请问是这样的吗?还有就是,我爸爸妈妈分居是属于客观原因,是爸爸要去外地工作,妈妈要照顾我和弟弟。因为我和弟弟都要上学。法院不能随便判离婚吧!!麻烦懂法的朋友帮我分析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