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更多强调“逆袭创新”。大体而言,电子商务是互联网向商业的逆袭,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向金融业的逆袭,互联网传媒是互联网向传媒业的逆袭……这种由“新”向“旧”的突入式扩张,已经造成了强烈的震撼,而且这也许只是开始。
“互联网”则更多强调“顺势创新”。比如工业互联网、金融互联网等,主要是传统行业以既有业务为基础,利用互联网技术和理念,提高为用户服务的效率和质量。迄今为止,几乎没有一个行业会轻视对互联网的利用。很多大中型企业虽然面对媒体比较低调,但实践中也已在“智能化工厂”、“大量订制”等方面摸索良久了。
其次,两者优势不同。“互联网+”有新技术优势、体制机制优势和更广泛的社会支持,容易产生爆发性增长。互联网技术是基础,再加上其优惠的价格、便捷的操作、舒适的体验,足以赢得巨量消费者。
如果再在体制机制上做一点突破,其爆发力往往令互联网企业自己也始料未及,比如,在利率管控的大背景下,一些互联网金融产品就能以资金回报率上的小小差异,把原本在银行的庞大存款吸引过去,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和争议。
相对而言,“互联网”拥有的是存量优势、行业标准优势和公信力优势。一方面迫于外部特别是互联网企业的压力,一方面迫于内部问题导向的压力,传统企业正热情利用互联网技术提高自身服务客户的能力。
这一块虽然舆论声势不大,但其势力版图并不小。从国际上看,德国的“工业4.0战略”,美国的“工业互联网”等,都可以从另一个层面大致归为“互联网”的阵营。利用互联网对自己进行自我创新甚至自我革命,具体到每一个行业每一个企业可能命运各异,但总体上这条路是符合“继承—创新—再继承—再创新”这条历史逻辑的。再次,是主导者差异。根据上述两个不同之点推论,“互联网+”的主导者往往是互联网企业,从技术、商业模式、资金、人才等方面看,都是互联网企业主导着融合进程。“互联网”则正好相反,主要是传统企业在主导着融合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