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次。网上报名。
二、考试报名办法
各招录单位具体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海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招考简章》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
www.shacs.gov.cn)面向社会发布。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招录单位的咨询电话详见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
为方便报考人员,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就报考政策、网上报名操作和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上海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问答》,报考人员可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查阅。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9日0:00至11月15日12:00,报名网站为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
报考人员根据"招考对象"的要求,选择"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或"不限"的类别,同时可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综合管理、政法、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设管理中选择一门专业。但不涉及具体招录单位和职位(定向报考职位除外)。
定向招考优秀村(居)干部、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职位、特警职位,以及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实行定向报名,先报职位后考试,考试报名即职位报名。
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信息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完成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后可进行网上缴费(报考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无需缴费)。网上缴费的时间是2016年11月9日0:00至11月15日18:00,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12月13日10:00至12月15日18:00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本市报考人员凭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社会救助通知书"(复印件),外省市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网上完成报名、正确上传照片,并选择申请"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后,凭本人注册编号,于2016年11月15日14:00-16:00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徐汇区漕宝路120号内40号楼受理大厅,近桂林路)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18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30 申论
下午 13:00-15: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5:45-16:45 专业科目(除农村建设管理外)
17:30-18:30 农村建设管理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考试范围以《上海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公布。
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分A类和B类两类试卷,其中,报考条件规定招考对象为"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的职位考A类试卷,报考条件规定招考对象为"不限"的职位考B类试卷。综合管理类职位和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仅参加公共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分为政法、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农村建设管理六大类,其中农村建设管理类仅限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报考。综合管理类不设专业考试科目。
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还可以根据各自的条件同时选报一门其他专业科目,并选报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A类职位。优秀居委会干部限报综合管理类。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采取定向报考,选报B类、政法。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