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有一方与他人同居生子是否构成重婚?

如题所述

婚姻存续期间有一方与他人同居生子不一定构成重婚。

根据《刑法》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构成重婚罪。而这里的重婚,既包括配偶一方又与他人进行结婚登记,也包括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

所以,如果虽然配偶一方与他人同居并生育子女的,但双方并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仍不符合重婚罪的构成条件,不构成重婚罪。只有配偶一方以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才属于重婚罪。

《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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